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现要求各教学单位制定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,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(第四版、第三次),部分专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(第一版、第二次)组织制定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施计划。
2.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课程、调整课程学分,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停开或调整学期。
3.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,需填写《教学实施计划微调申请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,由教务处审核,主管教学院长批准。
报送时间:2024年5月17日9:00前报送至教务处。
教务处
2024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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