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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四文明评选办法

时间:2017-03-26 发布人:张艺雯 查看:9266

第一章 总则


    第一条  为贯彻落实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,进一步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,增强班级凝聚力、向心力,营造良好学风,加强校园文明建设,学院决定开展创建“ 文明系、文明班级、文明寝室、文明学生” 活动(以下简称“ 四文明”)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   第二条  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靠接班人、 建设者为使命, 坚持立德树人, 以教育部《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 为依据,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“四文明”创建活动,强化自我教育,自我管理,突出文明素养培养,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文明意识,改善学风,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,自觉学习,努力创建一个和谐、文明的校园学习环境。
    第三条  成立学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“四文明”活动评选工作。

第四条  实施步骤:
    第一阶段:宣传教育
    1、各系根据学院“ 四文明” 建设的计划安排, 积极组织部署各种宣传教育活动;
    2、利用条幅、 宣传栏、 校园广播等多种途径进行大力宣传;
    3、各班级召开“讲文明树新风——创文明系、文明班级、文明寝室,做文明学生”主题班会教育活动,开展《 大装院学子校园行为规范》教育,认真学习实施方案,结合学生当中存在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讨论,增强参加活动的自觉性。
    第二阶段:组织实施
    1、根据本系、本专业特色,各系要制定相关实施计划和方案,切实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;
    2、办公室加强检查、督促、指导;
    3、充分发挥团委、学生会及各社团组织的作用。
    第三阶段:总结表彰
    办公室将根据各系对本次教育活动的落实情况,评选本次活动的“文明系”、“文明班级”、“文明寝室”、“文明学”及优秀组织奖。
    第五条  评选范围
    全院各系、 班级、 寝室及学生。
    第六条  评选办法
    1、以各系、班级及楼委会平时检查为主,办公室组织抽查为辅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    2、各系、班级、楼委会每天至少组织一次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汇总留存, 办公室每周至少抽查一次,每月讲评一次,每学期组织汇总,每学年组织表彰一次。
    3、由个人、班级、寝室、系填写《四文明申报表》,并附书面材料、 以系为单位上报,由办公室进行评选。
    4、每学年结合“学生工作表彰大会”,对创建“四文明”活动进行表彰,颁发奖品、 证书、 奖状。
    第七条  工作要求
   (一)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
  “四个文明建设”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和载体。各系要切实把“四文明”建设工作摆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,通过召开专题动员会,组织本系师生认真学习“四个文明”建设活动的有关精神,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,措施上到位。
   (二)加强领导,明确职责
    各系要切实加强“四文明”建设工作的领导,制定本系“四个文明”建设工作实施细则,明确职责,落实分工,创造性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,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,将学院“四文明”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。
   (三)坚持标准,强化引导
   “四个文明”建设要坚持高标准。要强化学生的主体作用,充分发挥党团员和学生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,按照学院的规章制度,将“四文明”建设作为各项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   (四)总结经验,树立典型
    要及时总结“四文明”工作的成果与经验。 通过表彰大会、宣传栏、宿舍文化报、网络等多种途径,广泛宣传在“四文明”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充分发挥“四文明”的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,营造安全、稳定、文明、 和谐的育人环境氛围。 

第二章 标准与评选办法

第一节“文明系”的标准和评选办法


    第八条  组织领导有力,创建工作扎实。系领导要重视“四文明”建设活动,切实把“四文明”建设纳入到议事日程上来,要做到有计划、有安排、布置、 有检查。把“四文明”建设当做系全面建设一个重要工作来抓。
    第九条  老师要坚持立德树人,自觉做学生的思想工作,不推诿扯皮,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,无不廉洁行为发生。
    第十条  学习的风气浓厚,学生认真听讲,及时完成作业,无迟到、早退的现象,晚自习秩序好,考试无作弊行为。
    第十一条  卫生环境好。室内外卫生打扫及时,内务管理规范有序,无脏、乱、差现象,无乱扔杂物的现象,办公场所清洁、摆放整齐有序。
    第十二条  学生退学率低,不超过2%,违纪人数不超过1%、无重大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现象。
    第十三条  文明系考核评比每年一次,办公室会根据平时检查和汇总以及定期、不定期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填写《文明系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一)。
    第十四条  实行量化考核,根据平时检查、抽查以及开展的大型活动的表现进行排名评选。
    第十五条  文明系每学年集中表彰一次,颁发奖品、奖状。对出现教学事故等重大问题的, 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第二节“文明班级”的标准及评选办法


    第十六条  思想道德好

1、热爱祖国,热爱党,热爱社会主义。
    2、团结协作,奋发向上,求实进取,有较强的班级凝聚力。
    3、爱护公物,不破坏公共设施,不在墙壁、书桌上乱涂乱画。及时关灯,节约用水,爱校如家,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。
    4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。不吸烟,不赌博,不打架斗殴,无盗窃等违法违纪现象;不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。
    5、乐于助人,主动做好人好事。
    第十七条  学习风气好
    1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能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浓厚的学习风气。
    2、专心听讲,勤学好问,考试无作弊现象,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。
    3、学习上互相帮助,使学困生学习有明显进步,考查科目的总评及格率在 95%以上。
    4、按时上晚自习,无大声喧哗现象,无在教室和走廊接打电话,无吃零食和吸烟等不文明行为。
    第十八条  纪律秩序好
    1、基本没有迟到、早退和旷课现象,班级出勤率达 95%以上。
    2、课堂纪律好,没有干扰课堂纪律,妨碍教师讲课现象。
    3、课间班级安静,走廊无打闹、跑跳、喧哗等现象。
    第十九条  卫生整洁好
    1、按时清扫室内外卫生区, 整洁、彻底、保持良好。
    2、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好,不随地乱扔乱吐。
    3、班级物品及书桌上物品摆放整齐,卫生用具洁净、窗帘、门窗玻璃干净。
    4、班级布置美观、大方、有文化内涵,积极向上。
    第二十条  课外活动好
    1、积极参加学院、系组织的各种课外文体、社会有益活动。
    2、主动开展班级的课外活动,注重行为规范教育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,效果良好。
    3、重视主题班会,认真组织,参与面广,具有实效性。
    第二十一条  评选办法
    1、办公室将参照平时的检查评比记录并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审批。
    2、每月办公室将根据检查汇总结果,按20%的比例评选出“文明班级”并填写《文明班级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二),颁发“ 文明班级流动红旗”。
    3、每学期进行班级、系总结,年终评出院"文明班级"并在全院进行表彰,记入辅导员工作效绩。
    4、若班级出现严重违纪事件,则取消其评比资格。

 

第三节“文明寝室”的标准及评选办法


    第二十二条  思想作风正。寝室长工作负责,同学之间团结协作,和睦友爱,互帮互助,言行文明,富有正气,寝室集体呈现出朝气蓬勃,积极上进的精神面貌。
    第二十三条  纪律观念强。按时起床,按时就寝,自觉遵守寝室规则,上课时间不准在寝室逗留,杜绝赌博、抽烟、喝酒、打架等违纪违章现象。
第二十四条  寝室卫生优。执行一日三扫一拖、每周大扫除制度,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,保持寝室经常性整洁,不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,不乱倒水,经常开窗通风,提倡寝室美化,格调高雅,每天宿舍卫生检查保持为优。
    第二十五条  爱护公共财物。保管好室内物品,不浪费粮食,节约水电。
    第二十六条  安全意识强。及时关锁门窗,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。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客人,寝室无失窃现象,不私拉电线,当心火烛,无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。
    第二十七条  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寝室:
1、有学生发生打架、偷窃、赌博、抽烟、喝酒、起哄、闹事和破坏公物等严重违纪行为的。
2、有学生携带刀器、管具进寝室的。
3、有学生不服从学生干部管理,态度蛮横无理的。
4、有私拉电线、违规电器。
5、有学生夜不归宿或未经批准留宿他人的。
    第二十八条  各楼自行检查。公寓管理员每天至少检查二次寝室卫生及就寝情况,并作好记录,系辅导员组织楼委会负责每天至少检查一次,并做好记录,各系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落实情况。
    第二十九条  联合组织检查。由办公室及各系联合对各楼进行检查或者对检,并做好记录和汇总。
第三十条  “文明寝室”的评定,根据日常检查、抽查的情况按宿舍总数的10%确定,并填写《文明寝室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三),每月办公室将根据检查考核结果,颁发“文明寝室流动红旗”。
    第三十一条  学院“文明寝室”每学年组织评比一次。根据评时核查评比结果,评出学年“文明寝室”,并颁发奖状和奖品。 

 

 第四节“文明学生”的标准及评选办法


第三十二条  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思想要求上进,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,严格遵守《校园文明公约》,认真执行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》。用文明礼仪规范自己的行为。
    第三十三条  学风端正,学习目的明确,成绩优良,上课认真, 按时完成作业,自习不浪费时间,学习成绩优良,无违纪。
    第三十四条  尊敬老师,听从老师教诲, 孝敬父母、长辈,做到有孝心、乐于助人。
    第三十五条  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体育锻炼、文娱活动和公益劳动,
并且表现突出。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。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室、 网吧等场所,自觉抵制消极文化的影响。
    第三十六条  有良好的生活习惯。生活俭朴,讲究卫生,认真值日,不乱扔乱吐。自觉保持走廊、楼梯、教室、校园环境。做到穿戴整齐、朴素大方、不吸烟、不喝酒、不乱花钱。
    第三十七条  在班级能起文明表率作用,没有不良行为记录,没有被扣分记录。
    第三十八条  各班按学生数10%比例推荐文明学生候选人,并填写《文明学生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四)。
    第三十九条  辅导员在征求各科教师意见和学生学习成绩的基础上,在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,系部领导审核。
    第四十条  办公室将对各系上报的学生进行审核,全院公示一周。无异议后, 颁发“文明学生证书”。
    第四十一条  今后学院评选的“十佳标兵”,必须从“文明学生” 中产生。


文明系、文明班级、文明寝室、文明学生申请表见附件:

wenmingxiwenmingbanjiwenmingsushewenmingxuesheng.doc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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